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逃兵性侵女店員 寧坐牢不回營
殺人姦屍的楊忠平昨天改口,說他潛入任女房間是為搜括財物,因她呼救才起殺機;後來發現她雖值生理期仍兩度姦屍,「心裡有些害怕」,但忍不住性衝動;燒水煮屍是想將屍體煮爛毀屍滅跡。檢方痛斥「這樣的人應該求處死刑!」將他聲押獲准。
廿八歲的楊忠平前天在新竹殺害大他六歲的任姓女會計被捕後,原說心儀任女,吸膠後潛入她房間想聊天,她受驚大叫才將她殺害。
但警方在楊忠平房間搜出死者皮包、金融卡,凌晨突破他心防。
他供稱,廿二日凌晨二時許,吸膠後從五樓房間帶著梯子到四樓,從浴室氣窗爬入屋內搜括財物,沒找到什麼錢,順手拿起房間內的水果刀,搖醒任女,以刀抵住她脖子,逼問她有什麼值錢的東西。
任女嚇醒,問他為何要如此,還勸他有事好商量,任女假裝要喝水衝往門口大聲呼救。上士退伍的他,以軍中學的擒拿術掐住她脖子十餘分鐘直到昏倒,因手腳還在抽動,他再拿枕頭悶住她的臉,直到不動為止。
事後他將任女揹回自己房間,想起梯子還沒拿走,留下的指紋也沒清理,又陸續下樓四次,擦拭指紋、拿走水果刀、梯子等物,再關上大門。
回房後,清理掉任女脫糞,竟抱她到地上姦屍。他說,任女因遭枕頭悶壓,鼻血不斷流出,且逢生理期,但他不管,五分鐘逞完獸慾,將她拖到浴室清洗,思考如何處理屍體。
他先以小瓦斯爐煮水,想將屍體煮爛,才煮到脫皮即嫌麻煩,改用水果刀在她左手掌、手腕、右手肘與肚臍割了四刀,發現難以支解,即拆下窗簾布,將屍體置於布上。
他說看到裸屍心中雖有些害怕,仍忍不住性衝動,又再度姦屍。
事後他以窗簾布包裹屍體,躺到床上看電視、抽菸,早晨七時許將屍體移到陽台;此時任女友人來敲門,詢問有無看到任女,他推說未看到。
隨後他下樓買菸,並拿任女金融卡提款,因密碼不符無法提款,返家後他傳簡訊請同事代為請假,打算晚上載屍體到青草湖山區埋掉;九時許又到商店買九條強力膠回住處吸食,直到下午房東找上門報警查獲。
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吳昭瑩說,偵訊時楊忠平異常冷靜,與一般殺人犯驚恐或懊悔態度迥異,敘述殺人過程時語氣輕鬆,冷血模樣令人印象深刻。
吳昭瑩認為,不管是先姦後殺或先殺後姦,光是強盜殺人就至少可判無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