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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愛次數眾人知 告情夫求償 有家室的樹林市王姓男子與吳姓婦人通姦多時,兩人某次辦事時發生爭執,王竟咬了吳婦乳房兩口,吳婦因此決定與王分手並換手機號碼,未料王竟以簡訊向吳婦的親友百餘人散佈「兩人同居兩個月、做愛一百六十次」的內容,吳婦向王求償百萬,但法官認為造成損害不大,最後判決王只要賠五萬元。法官認定,吳婦與王姓男子通姦之時,應該就知道通姦之事既使沒有被簡訊散佈,也可能會透過其他方式而傳遍親友,因此王散佈的簡訊對於吳婦造成的損害並不大,至於咬乳房兩口的傷害部分,也僅造成瘀血,且傷勢早已痊癒,此部分法官也不認為有造成重大損害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