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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沖喜辦假結婚 法院判決不成立 (取自聯合報) 住在基隆市安一路的林姓市民,民國88年間,祖父與父親接連過世,祖母則臥病在床,家中長輩認為無故發生不幸,要求林姓晚輩依民間習俗"娶妻沖喜",化解厄運,林生出於無奈,求助徐姓女性友人,請其暫時以"假結婚"方式辦理結婚登記,安撫家人情緒. 由於兩人皆無結婚意願,不久相偕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,不過到了戶政機關,承辦人員指兩人並無"喜宴",結婚根本無效,必須經法院判決才行,不得已,徐女只好轉向基隆地方法院提出確認兩人婚姻不成立.承審法官經查,發現兩人結婚無公開儀式,也無兩人以上證人,因無結婚事實,判准兩人婚姻不成立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