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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對家庭暴力 遭暴力攻擊時,可以採取以下方式保護自己: 暴力攻擊結束後,應採取以下方式以保護自己: 立即告知親友,讓親友知悉事件過程,除可以舒解遭受暴力虐待後之情緒外,將來也可以出庭作證。到派出所要求備案,無論將來是否走上法庭,都要堅持備案,將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清楚地要求派出所記錄下來。如果員警拒絕備案時,妳應該把他的姓名及警章號碼記下,再投訴市警局督察室。 如果施暴者向妳認錯、道歉時,應立即要求施暴者書立悔過書,將施暴事件記錄下來,並由施暴者親筆簽名蓋章。如果妳要離家時,應到安全的地方,如警察局、親人或朋友家居住,也可打婦女保護專線113尋求暫時庇護。如果妳是已婚者,在離家後最好避免到男性友人家留宿,以免對方指稱妳通姦,影響到自己的權利。 孩子如果也有危險性或年齡小需要母親照顧時,可以將子女一起帶出,不要將子女單獨留下。離家後,一定要將戶籍遷到可以收到信件的地方,以避免受暴力離家後,反而遭施暴者提出不履行同居之訴訟,又因戶籍地仍與施暴者在一起無法收到法院信件,而未能出庭反駁,致遭敗訴。如果孩子有見到暴力過程時,應先將孩子的證詞錄音下來,以免日後孩子遭受壓力或害怕親人判罪而不願作證或做不實之證詞。如果偕同子女離家時,子女的學區可以透過社會局的協助辦理轉學,毌需擔心學籍的問題。 在生命可能遭受危害時刻,受虐婦女應帶那些必要東西離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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