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b對談
外遇蒐證、外遇抓姦、婚前徵信 、婚姻挽回
▶ 徵信法律

抓姦的定義是什麼 ? 怎樣才算妨礙家庭 ?

通姦的定義是與有婚姻者的人發生性行為,也就是說要男女間有姦淫的行為存在,才構成通姦。而與人通姦的配偶之另ㄧ方可進行抓姦。

抓姦是證據的問題,你要讓法官相信被告兩人間有發生姦淫的行為。
所以抓姦最好是要有拍照或者是有證人看到兩個人正在從事性行為,或者有錄影也可以(但是礙於證據取得是否有妨礙秘密罪嫌,可採用有錄影不錄音的方式),加上抓姦時有照片或者蒐證影帶拍到兩個人沒穿衣服也可以,反正就是要讓法官確信兩人之間確有發生性關係就可以了。

妨礙家庭在刑法上正確的說法為"妨害婚姻及家庭罪",除了上述的通姦之外,誘拐有配偶之人離家或者誘拐未成年人離家等,都屬於妨害家庭,依法都可提起告訴。

<<回上頁
▣▣▣全球台灣區優良徵信-全省服務電話☎
台北徵信: 0800-881-333
基隆徵信:0800-363-111
桃園徵信:0800-433-666
新竹徵信:0800-693-333
苗栗徵信:0800-781-111
台中徵信:0800-872-345
彰化徵信:0800-879-000
南投徵信:0800-222-730
嘉義徵信:0800-893-333
台南徵信:0800-011-666
高雄徵信:0800-079-777
屏東徵信:0800-373-999
宜蘭徵信:0800-789-200
台東徵信:0800-068-822
花蓮徵信:0800-672-222
雲林徵信:0800-789-100
大陸徵信:0800-811-333
國際徵信:0800-667-668
首頁服務宗旨 | 徵信流程 | 徵信案例 | 徵信法律 | 徵信新聞 | 常見問題外遇文章網站地圖
專業徵信社委託 | 抓姦 | 全球台灣區優良徵信聯合網 Copyright c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
在線營銷
live cha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