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b對談
外遇蒐證、外遇抓姦、婚前徵信 、婚姻挽回
▶ 徵信案例

抓姦和解,男子被擺一道?

一起妨害家庭自訴案的當事人為A君,因為工作繁忙導致妻子紅杏出牆,僱請徵信社跟蹤查證,最後在妻子與B君的同居地方,會同管區抓姦,但在派出所協調時,因為一時對妻子心軟,有意和解而沒有把當場採得的通姦證據送請鑑驗,以致事後要再提訴訟卻失敗。丈夫慨嘆司法正義喪失,法官則認為證據薄弱不足,已經無從舉證,才會敗訴。

  法律知識:法院要認定被告有罪,需憑藉證據,如證據不足證明其犯行,依據「罪疑惟輕」原則,法院應為無罪判決。惟當事人取得證物時,最好能先完成保存證據之步驟,如本件情形,即是因未將證物送驗取得檢驗報告,導致事後想告時才提出,證據早已保存不當而失效,當然無從為證。故類似情形取得犯罪證據後,一定要先完成證物保存,再考慮是否告訴,以免權益受損。

<<回上頁
▣▣▣全球台灣區優良徵信-全省服務電話☎
台北徵信: 0800-881-333
基隆徵信:0800-363-111
桃園徵信:0800-433-666
新竹徵信:0800-693-333
苗栗徵信:0800-781-111
台中徵信:0800-872-345
彰化徵信:0800-879-000
南投徵信:0800-222-730
嘉義徵信:0800-893-333
台南徵信:0800-011-666
高雄徵信:0800-079-777
屏東徵信:0800-373-999
宜蘭徵信:0800-789-200
台東徵信:0800-068-822
花蓮徵信:0800-672-222
雲林徵信:0800-789-100
大陸徵信:0800-811-333
國際徵信:0800-667-668
首頁服務宗旨 | 徵信流程 | 徵信案例 | 徵信法律 | 徵信新聞 | 常見問題外遇文章網站地圖
專業徵信社委託 | 抓姦 | 全球台灣區優良徵信聯合網 Copyright c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
在線營銷
live chat